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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60岁以上计划生育家庭有奖励?市卫计委:是谣言!
发布时间:2016-06-22 10:26:29 星期三   杭州网-杭州日报

“朋友圈的朋友注意了,给大家通知个好事儿:如果你身边有六十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属于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家庭,可以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每人每年960元,两人1920元。”近日,该消息迅速在QQ、微信朋友圈里扩散。

昨天,杭州市卫计委明确表示:该消息是谣言。 “最近有不少市民向我们致电,询问此消息的真伪。”市卫生计生委家庭发展处厉敏处长说,“此消息不实,我们已通过‘健康杭州’微信、微博等辟谣。”到目前为止,浙江省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还没有改变。该消息误传有可能是将我省农村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混淆误解。

厉敏介绍,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在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按每人每年96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其中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除外。该政策杭州市自2006年以来开始实施。

根据规定,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本人及配偶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73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来源:杭州网-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詹雅 记者 余敏    编辑:邹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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