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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一轮医保制度改革来了
发布时间:2020-12-31 09:40:58 星期四   每日商报

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5541万人,户籍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但随着改革深入和人民群众对健康福祉的需求日益增长,医保事业发展的不充分不平衡问题逐步凸显,比如制度政策碎片化,精准保障能力不强等。

今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开启新一轮医保制度改革。12月6日,浙江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了《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要建设“六个医保”的改革任务和具有浙江先行特色的24项改革创新举措。

省政府新闻办特意举办专场发布会,介绍《实施意见》相关情况。

2022年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

率先在绍兴、舟山开展试点

目前,全省有71个职工医保统筹区和73个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区,因为统筹区比较散,统筹层次比较低,造成了参保人享受医保待遇的不统一、不公平。

而做实市级统筹是破除医保制度碎片化、解决公平性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在更大区域范围内风险共济,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的有效方法。

《实施意见》提出,浙江将按照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的标准,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目前,我们已经选择在绍兴、舟山两个统筹基础比较好的设区市开展市级统筹试点,这两个设区市在明年要全面做实,并从明年1月1日开始实现基金统收统支,其他设市区到2022年全面做实。”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烨说。

同时,《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均衡个人、用人单位、政府三方筹资缴费责任,统一全省医疗保险基准费率,实行动态调整;面临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豁免制度等。

推进“六个医保”改革

提升老百姓获得感

《实施意见》提出要建设公平医保、精准医保、赋能医保、数字医保、绩效医保和法治医保“六个医保”改革任务,努力提升老百姓的获得感。

其中,建设精准医保,主要指向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减轻重大疾病患者费用负担。比如,合理设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适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升大病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健全困难人员大病保障倾斜机制,梯次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降低困难人员医疗成本,提高年度医疗救助限额,合理控制困难人群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等。

建设赋能医保,主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药械集中采购改革、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推进医药服务结构性改革等5方面举措。如,推出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按项目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要全面实施住院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点数付费;推动构建长三角地区及全国性联盟采购机制,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药采云”;合理规划各类医疗资源布局,补齐护理、儿科、老年科、精神科等紧缺医疗服务短板。

建设数字医保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推广电子票据、电子病历,推动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推进远程医疗、线上复诊、网上配药等服务。同时,全面推进医保公共服务事项“掌上办”“网上办”,实施全省一窗式无差别通办,开展医保经办事项全时段线上自助服务。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范昱    编辑:邹卓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