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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疏忽核验 老人冒用外甥身份整整两年
发布时间:2020-12-31 07:00:00 星期四   每日商报

俗话说“外甥像舅,侄女似姑”,家住拱墅区的钱大伯不仅对此深信不疑,还利用这种“相貌”特点,“不花钱”看起了病。

“我跟我外甥就相差10岁,很多熟人都说我们像兄弟,我没(医保)卡看病买药,就想用我侄子的试试。”钱大伯今年60多岁,户口在安徽,身患胃溃疡多年,近年来一直在杭州务工。由于疾病日渐严重,自己又不舍得花钱配药,钱大伯便动起了歪脑筋。

2018年5月,不敢去大医院的钱大伯走进半山森林公园附近的某中医门诊,虽然当时忐忑又紧张,但当医生询问完症状后,他还是把外甥的市民卡交给了对方。出乎意料的是,该医生并未仔细核验,只是看了一眼钱大伯便开始开具处方。钱大伯说,当他从门诊走出来后,便打定了“下次还来”的主意。

从2018年至2020年,整整两年时间,钱大伯成了这家门诊的常客,跟很多医生成了熟人,而他最初的担忧也因此逐渐消失。直到今年5月,杭州市医疗保障局接到了知情人的举报。

“钱大伯年龄已超60岁,无法在杭州参保,在他看来,用一用亲戚的医保卡不是什么大问题。”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经调查,钱大伯冒用外甥医保卡就诊总花费5400余元,其中医保基金支出达3600余元,经约谈,钱大伯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其外甥也已将全部违规费用主动退回。另据了解,根据相关政策,该案件举报人已获得2000元现金奖励。

“冒用他人市民卡就医是违规行为,金额巨大不仅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还有可能获刑,病人与医生皆不可大意。”杭州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明确规定,非参保人员不得冒用他人的基本医疗保障证(卡)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在接诊时,应当校验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证(卡)。

同时,杭州市医疗保障局提醒,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行为”,数额较大的,将有可能获刑,参保人员须时刻保管好医保卡,切不可外借给任何人。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实习记者 徐文强    编辑:邹卓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