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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内不再受理其医保定点申请! 这家小诊所究竟做了什么?
发布时间:2021-03-03 07:00:00 星期三   每日商报

为骗取医保基金支出,一家小诊所可以“猖狂”到什么地步?“解除医保服务协议,3年内不再受理其定点申请”,在处理决定书中,单凭这一句话我们便可见一斑。

“他们用市民卡结算时,特意把监控摄像头转移方向,空刷出来的药品,当场全部扔进垃圾桶,太可怕了。”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诊所,知情人表述的这一幕曾经常发生。4个月时间里,该诊所负责人到处收集医保卡,而系统内登记的各种医疗项目却全是假的。

日前,经举报,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杭州市医疗保障稽查支队)迅速赶往该诊所,通过现场检查、核查数据、查看监控、约谈相关人员后,确认了其存在“收集医保证卡、虚构医疗服务”等违规行为。

检查当日,稽查人员在诊所发现留存市民卡25张,虚假结算医疗费用18笔。经统计,该诊所通过收集市民卡,虚假结算中药、理疗推拿等项目,其伪造的就诊记录涉及105人次,骗取医保基金支出达3.5万余元。

“我们当时要求这家诊所出示监控视频,但负责人却表示摄像头坏了,除此之外,他们的现金账管理也不规范,实收与应收金额存在差异。”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单位已严重违反《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相关规定,现已与该诊所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并决定3年内不再受理其医保定点申请。目前,3.5万余元医保基金已追回,7万余元违约金也已如期支付。

2月19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第一部监管条例,《条例》明确要求“医保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除了“定点医药机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将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外,《条例》也首次明确了参保人员义务:若个人以骗保为目的,将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等,将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至12个月,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维护医保基金,就是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从地方、从国家层面,规范基金使用行为的相关法规正越来越完善,这将对想要骗保的各种行为持续起到威慑作用。”杭州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曝光典型案件,定点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法制意识正不断强化,“各类人群都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也正加速形成。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见习记者 徐文强    编辑:邹卓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