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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的油达到新的食用油质量标准了吗?快自查!
发布时间:2019-03-05 06:00:00 星期二   浙江在线

买吃的,一定要仔细看食品标签,因为广告里的食物“化过妆”,食品标签才是“纯素颜”哦~

为切实保障百姓用上放心食用油,努力消除因不合格标识标签引发的各类问题,近日,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食用植物油标识标签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检查以新农都粮油市场为重点,主要查看食用植物油标签、说明书是否含有虚假内容;食用植物油的名称是否反映食用植物油的真实属性;转基因食用植物油是否按照规定在标签、说明书上显著标示。

单一品种食用植物油应当使用该种食用植物油的规范名称,不得掺有其他品种油脂,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食用植物油调配制成的食用油脂,产品名称是否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 2716—2018)的规定,标注为“食用植物调和油”,并在标签上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本次专项检查行动共检查粮油经营户25家,发现标签不合格单位3家,已要求立即下架整改。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向经营户宣传国标新要求,督促经营户做好自查工作,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约谈粮油市场管理方,要求加大管理力度,同时组织经营户开展专项知识培训,坚决遏制食用油虚假标识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

那么,什么是国标新要求呢?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 2716-2018)已于2018年12月21日正式实施了!该项标准是食用油领域最为重要的基础性标准之一,将对我国植物油的产业发展和居民食品安全方面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

1、扩大范围,明确定义

新标准整合了植物原油、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及煎炸油等多项标准,适用范围更广;新标准明确植物原油的用途为加工食用植物油的原料油而不能直接食用,避免用原料油充成品油。

2、科学分类,与国际接轨

根据不同品种植物油的特点,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新标准对米糠油、棕榈(仁)油、玉米油、橄榄油、棉籽油、椰子油等不同植物原油的酸价分别进行了规定(原标准中不同植物原油使用同一个酸价限值)。

3、严格溶剂残留指标

为确保食品安全,综合考虑植物油的实际食用情况、现代加工工艺及有关检测数据,新标准中将浸出工艺生产的食用植物油(包括调和油)的溶剂残留量下调为≤20mg/kg(原标准为50mg/kg),并增加了“压榨油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的要求。

4、明确标识,规范市场

除修订了一系列安全指标外,为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规范市场,新标准增加规定“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标签标识应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终结不良企业以次充好的虚假宣传行为。

以前的食用油标签,可以称得上五花八门,什么"色拉油"、"烹调油"、"一级油"、"调和油",消费者很难分辨出来,只能根据价格、品牌、香味、口感等选择自己中意的产品。此次制定的新标准,可以让消费者从标签上就一目了然地了解到产品的品质。新标准规定,食用植物油统一采用以单一的原料名称对产品命名的方式,也就是说,产品只能根据原料称为大豆油、花生油、玉米油,不能再加上"烹调"、"压榨"等类似的字眼来命名。

食用油的选购方法

一要看颜色,一般来说,精炼程度越高,油的颜色越淡。当然,各种植物油都会有一种特有的颜色, 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精炼至没有颜色。

二要看透明度,要选择清澄透明的油,透明度越高越好。

三要嗅无味,取一、二滴油放在手心,双手摩擦发热后,闻不出异味(哈喇味或刺激味),如有异味就不要买。

快看看你家的食用油有没有符合新标准吧~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记者 余丽    编辑:邹卓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