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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全市统一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
发布时间:2017-12-07 06:50:15 星期四   浙江在线

11月27日,丽水按照浙江省医保改革"三突破"的要求,在全省出台了全民医疗保险办法。该政策对之前的医保制度进行了一次大整合,把原本分散的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等医保制度融合到一起,建立了统一的、多层次的全民医保制度。

新出台的全民医保制度让丽水市民享受到改革红利,让"人人享有医保"转变为"公平享有医保",解决了以往医保领域人群分割的问题。意思是,不管是城镇职工医保制度,还是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或者是高额补充医疗保险制度,都整合为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分设为两档,全市参加一档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都享受到同样待遇,实行统一的缴费标准;全市参加二档的城乡居民也享受同样的医保待遇。

全民医保制度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适度提高了保障水平,减轻了参保对象的医疗负担,实现同样看病,减少花销。具体变化体现在门诊个人账户的改进,引导参保市民小病就去社区看,减少医保基金的浪费。

大病保险层面,只要符合医保规定的所有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都将会纳入大病保险的二次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提高至60%,大大减轻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有利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记者 项捷 通讯员 林艳    编辑:邹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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